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4月6日下午2:00,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3月2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文菊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本议案需提请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议案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92,707.3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239,751.5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75,848,655.63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02,801,611.46元。2010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为347,066,174.18元。 基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理念,并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0年末53,50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1.0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350,000元(含税),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稳步有序的股本扩张计划和长期市值管理规划,公司以2010年末53,50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本预案涉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尚需提请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议案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议案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50万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拟定2011年度监事薪酬合计22.752万元,其中监事霍文菊9.888万元、于善晓5.52万元、曲德堂7.344万元。监事如果任职不足一年,按照税前年薪÷12×实际任职月数计算。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泸州丽鹏增资,有利于该公司的经营,解决其发展资金需求,提高经济效益,可全面提升公司在西南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 议案的内容见《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刊登在2011年4月7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成都海川增资,有利于该公司的经营,解决其发展资金需求,提高经济效益,可全面提升公司在西南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对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增资。 议案的内容见《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刊登在2011年4月7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5600万元的担保。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与项目建设,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议案的内容见《关于201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刊登在2011年4月7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