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考虑到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在2011年度向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金额共5600万元: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80%股份);亳州鑫鹏制盖有限公司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股份);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2600万元(公司持有其72.41%股份)。 如下表所示: 序号 被担保人 2010年末资产负债率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 1 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 0.08% 2000万元 1年2 亳州鑫鹏制盖有限公司 38.42% 1000万元 1年3 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 23.75% 2600万元 1年 注: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金在2010年12月到位,目前尚在建设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田 公司住所: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聚源大道F006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0%,香港和俊国际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 注册号:51050040000018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外资比例低于25%) 经营范围:铝防伪瓶盖,组合式防伪瓶盖生产、销售。 (二)亳州鑫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本杰 公司住所:亳州市古井镇 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 注册号:341600000042437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铝防伪瓶盖,组合式防伪瓶盖加工销售,制盖模具、机械设备销售。(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 (三)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世尧 成立时间:2004年3月18日 注册资本:247.26万美元 注册号:企作鲁烟总副字第006326号-1/1 企业类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瓶盖、瓶盖板、有色金属复合材料(不含国家出口许可证和配额管理的商品),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被担保人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1 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 1958.00 1956.37 0 -46.902 亳州鑫鹏制盖有限公司 2554.61 1573.23 1196.92 73.233 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 4995.42 3808.95 12837.95 1242.76 上述担保中,单笔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本次担保授权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起一年内,在此期限内的担保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和财务总监共同签署,具体贷款方式与期限授权,由各子公司与银行协商。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银行给予上述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授信额度总额,上述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与项目建设,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1年3月31日,包括上述担保事项在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5600万元的担保。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与项目建设,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5600万元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 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