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_公司公告_丽鹏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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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鹏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鹏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丽鹏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25号《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03,856,38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7.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80,999,992.6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等相关发行费用17,273,856.38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63,726,136.26元人民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16)第000110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65号《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10,526,31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2.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9,999,998.2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等相关发行费用11,210,195.7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8,789,802.49元人民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9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00004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1月24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2,261.2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2,241.4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余额转入基本户资金19.7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6.8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78.1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截至2020年11月24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总投入金额募集资金 投资净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余额
1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PPP)项目33,000.0033,000.0033,212.221.32
2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PPP)项目29,000.0029,000.0029,004.441.22
3瓶盖二维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6,000.006,000.001,652.224,375.65
4偿还银行贷款10,100.008,372.618,372.610.00
合计78,100.0076,372.6172,241.494,378.19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1月24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603.60万元,主要系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275.3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 总投入金额募集资金 投资净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余额
1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30,000.0028,878.984,282.0724,596.91
2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4,000.004,000.001,321.532,678.47
3偿还银行贷款14,000.0014,000.0014,000.000.00
合计48,000.0046,878.9819,603.6027,275.38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中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1月20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瓶盖二维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前期均己集中投入,近期各项目因施工进度、客户进度安排等因素尚无较大金额的支出安排,因此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但近期正值公司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供应商结算付款高峰期,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为充分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不超过2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1,305万元。

五、公司承诺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

1、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丽鹏股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丽鹏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

3、丽鹏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综上,东兴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 阳 覃新林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11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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