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稳定发展,截至2020年7月31日,关联方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锐控股”)向公司提供借款本金余额为22,100.00万元。为保障公司拥有更充足的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关联方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申请不超过3亿额度内的借款。
中锐控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锐控股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中锐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钱建蓉先生、贡明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6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钱建蓉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0697042M
主营业务:教育产业投资,酒店业投资及相关行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与咨询,物业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自有房屋租赁。主要股东:钱建蓉持有86%股权、毛恩持有8%股权、贡明持有4%股权、田洪雷持有2%股权。实际控制人:钱建蓉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3月31日/1-3月 (未经审计) | 2019年12月31日/年度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581,873.39 | 2,451,351.20 |
负债总额 | 2,024,481.37 | 1,880,323.49 |
净资产 | 557,392.01 | 571,027.71 |
营业收入 | 55,947.22 | 701,874.58 |
营业利润 | 6,436.89 | 127,611.10 |
净利润 | 6,503.89 | 88,869.18 |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关联方中锐控股借款的借款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无抵押、无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关联方中锐控股向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余额为22,100.00万元,并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申请不超过3亿额度内的借款,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对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此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具体资金需求确认每笔借款的实际使用对象。
2、借款总额: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借款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借款期限:每笔借款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董事会审议的期限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还款期限。
4、抵押及担保措施:无
5、借款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1.本次交易满足了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调整公司资金结构,有效降低资金成本,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3.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年初至本公告日,关联方中锐控股除了对公司提供日常借款之外,公司未与其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该事项已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
2、公司独立董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