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_公司公告_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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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11-16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15日下午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邹革庄村丽鹏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孙世尧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孙世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孙世尧先生的简历见附件1。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曲维强先生、孙鲲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下次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曲维强先生、孙鲲鹏先生的简历见附件1。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曲维强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邢路坤先生、张本杰先生、李海霞女士、李波先生、王德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王国祝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1。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续聘李海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续聘史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李海霞女士、史宇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1。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苏在杰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苏在杰的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长孙世尧先生,委员:独立董事王利女士、董事曲维强先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战淑萍女士,委员:董事孙鲲鹏先生、独立董事吴贤国先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利女士,委员:董事孙鲲鹏先生、独立董事吴贤国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吴贤国先生,委员:董事曲维强先生、独立董事战淑萍女士。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2,《公司章程》(草案)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16日  附件1:  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孙世尧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47年3月出生,高中学历,曾任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第一中学教师,烟台市牟平区龙泉镇崂夼村冲压模具厂厂长,烟台市丽鹏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市总商会副会长,烟台市牟平区总商会会长,中国包装联合会第六届常务理事,先后被中国包装技术协会、中国包装企业家联合会评为“全国跨世纪优秀包装企业家”、“中国当代优秀包装企业家”,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先进工作者”称号,被烟台市人民政府授予“烟台市捐资助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烟台市慈善总会选为“烟台市慈善总会荣誉理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省党代会代表,烟台市人大代表,烟台市工商业联合会顾问,中国包装联合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中国包装联合会金属容器委员会副主任。  孙世尧先生持有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1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0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孙世尧先生与公司董事孙鲲鹏先生为父子关系,公司监事霍文菊女士为其内弟之妻。在任职期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曲维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5月出生,高中学历,曾任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北头小学教师,烟台市牟平区龙泉镇崂夼村冲压模具厂副厂长,烟台市丽鹏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军鹏制盖有限公司董事长,亳州鑫鹏制盖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市牟平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曲维强先生持有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3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1%。曲维强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任职期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孙鲲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  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北京鹏和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鲲鹏先生持有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鲲鹏先生与公司董事孙世尧先生为父子关系,公司监事霍文菊女士为其舅舅之妻,在任职期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邢路坤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9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烟台市罐头厂技术厂长,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副总裁、运营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运营部经理。  邢路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本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烟台市丽鹏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生产业务部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销售部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销售部经理。  张本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波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0月出生,中专学历,曾任烟台市丽鹏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部经理,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瓶盖厂厂长、机械模具厂厂长、技术开发部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研发中心经理。  李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王国祝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王国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海霞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部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裁办公室主任。  李海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监事刘宗江为夫妻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德泰: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6月出生,中专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机械模具厂厂长助理、厂长,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部副经理、瓶盖厂厂长,现任本公司研发制造中心经理。  王德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史宇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史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苏在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0年5月出生,中专学历,曾任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邹革庄村保管出纳、主管会计、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生产业务部副经理、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监督管理部副经理,现任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苏在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2: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公司拟根据相关内容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设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现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设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  原章程一百一十三条: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现修改为: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其他条款不变。  本修正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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