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_公司公告_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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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8-25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刘宏先生、杨薇女士为本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本公司于2010年8月23日收到宏源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公司现任保荐代表人刘宏先生因个人原因调离宏源证券,宏源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张兴云先生接替刘宏先生负责本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宏源证券负责本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杨薇女士和张兴云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张兴云先生简历如下:  张兴云,男,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04年加入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担任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协办人,并参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0063)股权分置改革及多家企业的资产重组、股份制改制和发行上市项目。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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