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职工代表王燕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上午8点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丽鹏公司文教中心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王燕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燕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3年。
以上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后附:王燕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2019年11月9日
附:
王燕女士,197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2年毕业于上海大学中文系,文学学士。2002年-2008年任上海市民政局局属单位办公室主任。2008年-2009年任上海华映传媒有限公司人事经理。2009年-2018年任中锐投资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2018年-2019年任中锐教育集团人力行政部人力行政总监。现任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事行政总监。
王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经查,王燕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