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_公司公告_丽鹏股份: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时间:

丽鹏股份: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9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8日上午10时,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远女士召集并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一。

《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11月9日

附件一:《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前后对比表

修改前修改后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议以书面、电话或者传真形式通知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包含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期限,事由、议题及发出通知的日期。第四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以前以专人送出、传真、邮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包含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期限,事由、议题及发出通知的日期。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