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出等方式发出,于2019年6月26日上午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远女士召集并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7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7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7)。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