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朱拓先生的辞职报告,朱拓生由于自身原因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朱拓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四届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胡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后附胡俊先生简历),任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4月27日
附件:胡俊先生简历
胡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5年6月12日,曾任中铁五局建筑总公司上海公司经理,上海新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华润置地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绿地控股集团房地产事业一部总经理,中南置地苏南区域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中锐投资集团总裁。
截至目前,胡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