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_公司公告_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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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3-3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38号文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3.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1,3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24,415,386.55元,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296,884,613.45元。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事项 根据《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三、 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及制盖生产线”和“年产3亿只高档铝防伪瓶盖生产线技术改造”两个项目,其中“年产3亿只高档铝防伪瓶盖生产线技术改造”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冶劲鹏”),在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其增资4,000万元后,由大冶劲鹏实施该项目。 增资完成后,大冶劲鹏注册资本由50万元变更为4050万元。该增资资金专用于年产3亿只高档铝防伪瓶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此项目建成后,将在进一步保障对劲牌公司铝防伪瓶盖供应以满足其自身业务增长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湖北及周边地区的业务,形成以湖北省为核心的华中区域市场开拓体系。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人发表的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实施运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对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大冶劲鹏注册资本由50万元变更为4050万元。该增资资金专用于年产3亿只高档铝防伪瓶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此项目建成后,将在进一步保障对劲牌公司铝防伪瓶盖供应以满足其自身业务增长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湖北及周边地区的业务,形成以湖北省为 核心的华中区域市场开拓体系,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和实施主体一致,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增资资金专用于募集资金项目,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和实施主体一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专户的方式存放。专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实施运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对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 (三)保荐人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丽鹏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之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丽鹏股份对全资子公司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实施该项增资。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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