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2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38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3.80元,并于2010年3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0年2月20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孙世尧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通过《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向银行借款授权事项的议案》。 10、会议同意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 2010年2月20日下午2时,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内容,公司于 2010年3月8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世尧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向银行借款授权事项的议案》。 上述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附件: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