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汤于先生的通知,其将所持本公司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 | 质押 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汤于 | 否 | 49,197,000 | 2019-3-26 | 以实际解除质押为准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80% | 资金需求 |
合 计 | 49,197,000 | 80%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汤于持有公司股份61,496,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1%,累计质押股份49,197,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0%,占公司总股本的5.61%。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月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