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债券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17丽鹏G1”自2019年2月1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债券复牌。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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