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杭州晨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晨莘”)的通知,其将所持本公司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 | 质押 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杭州晨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32,515,422 | 2019-1-31 | 以实际解除质押为准 | 杭州凌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 | 资金需求 |
合 计 | 32,515,422 | 100%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杭州晨莘持有公司股份32,515,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累计质押股份32,515,42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7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25,259,014股,累计质押股份169,819,303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75.3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35%。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月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