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汤于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 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 | 质押开始 日期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汤于 | 否 | 4,725,877 | 2018-10-30 | 2019-01-07 | 贺传虎 | 7.68% |
合 计 | 4,725,877 | 7.68%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汤于先生持有公司61,496,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87%,累计质押股份0股。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