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到期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鹏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5%以上股东孙世尧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股票部分到期解除质押,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股份部分解除 质押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 | 解除质押日期 | 原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孙世尧 | 是 | 22,170,000 | 2018-11-16 | 2018-11-18 |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3.26%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孙世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649,1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累计质押股份11,210,000股,占其个人所持股份的 16.82%,占公司总股本的1.2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137,303,881股,占其持股总数224,703,514股的比例为 61.1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65%。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