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鹏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5%以上股东孙世尧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股票部分提前解除质押,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 | 解除质押日期 | 原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孙世尧 | 是 | 16,900,000 | 2018-11-07 | 2018-11-18 | 中泰证券 (上海)资 产管理有 限公司 | 25.36%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孙世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649,1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累计质押股份33,380,000股,占其个人所持股份的 50.08%,占公司总股本的3.8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159,473,881股,占其持股总数224,703,514股的比例为 70.9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18%。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