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_公司公告_丽鹏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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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鹏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5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作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1、经核查,孙鲲鹏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孙鲲鹏先生辞去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2、孙鲲鹏先生辞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3、孙鲲鹏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关于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张本杰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张本杰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张本杰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也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聘任总裁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拟选举的新任董事会董事长、拟聘任总裁的个人履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公司法》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况。我们认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选举、聘任人员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 强 秦书尧 王全宁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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