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孙世尧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 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 | 质押开始 日期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孙世尧 | 是 | 46,860,000 | 2018-02-01 | 2019-02-01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04% |
合 计 | 46,860,000 | 40.04%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孙世尧先生持有公司117,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4%,累计质押股份53,280,000股,占其个人所持股份的45.52%,占公司总股本的6.07%。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