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孙世尧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进行补充质押,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 质押开始 质押 本次补充质押占 质权人 名称 及一致 股数 日期 到期日 其所持股份比例 行动人 中泰证券 质权人办理 (上海)资孙世尧 是 1,600,000 2018-06-12 解除质押手 1.37% 产管理有 续之日 限公司合 计 1,600,000 1.37%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孙世尧先生持有公司 117,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4%,累计质押股份 100,140,000 股,占其个人所持股份的 85.56%,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1%。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