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1、鉴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状况及需求,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融资渠道,公司拟以生产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久实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实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200 万元,租赁期限 3 年。 2、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久实租赁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久实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L246W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刘冰冰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融资方案主要内容 1、融资金额:不超过 11200 万元; 2、租赁标的: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3、租赁期限:36 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4、融资租赁方式:采用售后回租方式; 本次融资租赁项目执行后,公司的生产设备所有权归久实租赁,公司对该设备享有使用、收益权利。在公司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设备由公司按名义价格购回所有权。 四、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旨在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解决公司中期资金需求,缓解资金压力。 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通过售后购回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盘活资产,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运作能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该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能有效改善公司融资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