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_公司公告_丽鹏股份: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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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鹏股份: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06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或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略、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历次董事会会议。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出席股东大会。 (三)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八次监事会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1、2017 年 4 月 17 日,监事会召开四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6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2、2017年4月25日,监事会召开四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一、3、2017 年 6 月 16 日,监事会召开了四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6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4、2017 年 7 月 6 日,监事会召开了四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7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5、2017 年 7 月 17 日,监事会召开了四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7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6、2017 年 8 月 25 日,监事会召开了四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8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7、2017年10月27日,监事会召开了四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8、2017 年 12 月 26 日,监事会召开了四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12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对2017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2017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和全部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等有关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17年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17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 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 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的反映了公司 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 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执行该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八)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 3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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