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鹏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 司5%以上股东孙世尧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进行了质押和补充 质押,接到公司5%以上股东汤于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进行了 补充质押。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 质押开始 质押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及一致 股数 日期 到期日 股份比例 行动人 华龙证券股孙世尧 是 46,860,000 2018-02-01 2019-02-01 40.04% 资金需求 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孙世尧 是 2,000,000 2018-02-02 2018-03-02 1.71% 补充质押 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汤 于 否 2,000,000 2018-02-01 2018-05-16 2.17% 补充质押 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汤 于 否 3,000,000 2018-02-02 2018-05-16 3.25% 补充质押 份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孙世尧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17,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4%,累计质押股份 109,430,000 股,占其个人所持股份的 93.5%,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7%。汤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92,296,49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52%,累计质押股份 67,270,000,占其个人所持股份的 72.88%,占公司总股本的 7.67%。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