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鹏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 司大股东孙世尧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 内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 质押开始 质押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及一致 股数 日期 到期日 股份比例 行动人 中泰证券 (上海)资孙世尧 是 620,000 2018-01-11 2018-02-09 0.53% 补充质押 产管理有 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孙世尧先生持有公司 117,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4%,累计质押股份 102,090,000 股,占其个人所持股份的 87.23%,占公司 总股本的 11.64%。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