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623 债券简称:17 丽鹏 G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山东丽鹏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累计新增借款情况披露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一)2016年末净资产金额:314,618万元; (二)2016年末借款余额:114,366万元; (三)截至2017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187,611万元; (四)累计新增借款金额:73,245万元; (五)累计新增借款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比例:23.28%。 二、新增借款分类披露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较2016年末各类借款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截至 占上年末净 新增借款类别 2016年末 借款新增额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比例银行贷款及其他 162,611 114,366 48,245 15.33%金融机构借款绿色公司债券 25,000 0 25,000 7.95% 合计 187,611 114,366 73,245 23.28% 上述2017年数据为预计数,以公司披露的2017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三、2017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以上新增借款主要系公司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银行贷款及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所致,均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