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孙世尧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将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是否为第 股东 一大股东 解除质押 质押开始 质押 本次解除质押占 质权人 名称 及一致行 股数 日期 到期日 其所持股份比例 动人 北银丰业- 北京孙世尧 是 15,180,000 2016-08-25 2017-08-24 银行- 北京银行 12.97% 股份有限公司合 计 15,180,000 12.97%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孙世尧先生持有公司 117,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4%,累计质押股份 89,500,000 股,占其个人所持股份的 76.47%,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0%。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