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鹏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孙世尧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进行了补充质押,具 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 质押开始 质押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及一致 股数 日期 到期日 股份比例 行动人 北银丰业- 北京银行-孙世尧 是 1,280,000 2017-07-18 2017-08-24 1.09% 补充质押 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孙世尧 是 1,400,000 2017-07-19 2018-01-30 1.20% 补充质押 份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 (上海)资孙世尧 是 400,000 2017-07-19 2018-02-09 0.34% 补充质押 产管理有 限公司 齐鲁证券 (上海)资孙世尧 是 600,000 2017-07-19 2017-11-18 0.51% 补充质押 产管理有 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孙世尧先生持有公司 117,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4%,累计质押股份 104,680,000 股,占其个人所持股份的 89.44%,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3%。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