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 7 月 17 日上午 10:00,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善晓先生召集并主持,经全体监事过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华宇园林使用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PPP)项目总额不超过 22,000 万元募投项目的闲置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12 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华宇园林使用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PPP)项目总额不超过 22,000 万元募投项目的闲置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