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6月 16 日下午 14 时在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 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6 月 11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鲲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业绩补偿期满,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7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减值测试报告。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和信专字(2017)第 000279 号)。通过减值测试工作,我们得出如下结论:公司本次重组注入资产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生减值。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3.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