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_公司公告_丽鹏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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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鹏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8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或“华宇园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5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需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鲲鹏 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 注册资本: 捌亿柒仟柒佰肆拾贰万柒仟肆佰陆拾捌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265526403D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铝板轧制、印铁、涂料、瓶盖加工、模具制作、橡胶塑料制品、机械设备、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的加工销售、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日用百货,农副产品销售(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太阳能发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将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于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09392777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市政工程施工:各种规模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植树、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咨询;苗木种植、销售、租赁;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水环境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土壤修复;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340,796.32 174,352.37 115,117.75 17,121.60 本次担保授权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此期限内的担保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具体融资方式与期限授权,由各子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协商。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45,7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3%,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16,54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26%。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 5 亿元的担保。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合理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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