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孙世尧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 质押开始日 质押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及一致 股数 期 到期日 股份比例 行动人 中泰证券股 个人资金孙世尧 是 10,000,000 2017-03-02 2017-08-29 8.54% 份有限公司 需求合 计 10,000,000 8.54%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孙世尧先生持有公司 117,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4%,累计质押股份 96,500,000 股,占其个人所持股份的 82.45%,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0%。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