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孙世尧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 质押开始 质押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及一致 股数 日期 到期日 股份比例 行动人 齐鲁证券 (上海)资 个人资金孙世尧 是 12,500,000 2017-2-15 2018-02-09 10.68% 产管理有限 需求 公司合 计 12,500,000 10.68%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是否为第 股东 一大股东 解除质押股 质押开始 质押 本次解除质押占 质权人 名称 及一致行 数 日期 到期日 其所持股份比例 动人 中泰证券股份孙世尧 是 22,000,000 2016-11-16 2017-02-16 18.80% 有限公司合 计 22,000,000 18.80%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孙世尧先生持有公司 117,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4%,累计质押股份 86,500,000 股,占其个人所持股份的 73.91%,占公司总股本的 9.86%。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