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15 时 30 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于善晓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于善晓先生担任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主席职务,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相关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11 月 29 日附件: 于善晓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质检员、质检主任、质保部主任、铝塑厂厂长、行政管理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与知识产权部经理。 于善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000股,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于志芬女士之兄弟的女儿的配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