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上午8点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丽鹏公司文教中心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代表举手表决,一致同意曲德堂先生、梅焕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第四届监事会另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3年。 以上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后附:曲德堂先生、梅焕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 2016 年 11 月 11 日附:曲德堂先生、梅焕女士简历 曲德堂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机械模具厂班长、车间主任、副厂长,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机械模具厂厂长、瓶盖厂厂长,现任本公司监事、铝塑厂厂长。 曲德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995股,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梅焕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瓶盖厂办公室主任、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办公室主任、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审计部职员,现任本公司监事、审计部经理。 梅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6,500 股,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