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期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0 日。现因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材料尚有部分还未完成,根据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经申请,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变更至 2016 年 8 月 20 日。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