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7 月 20 日上午 8 时,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7 月 16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鲲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修订前的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17,398.8439 万股(含 17,398.8439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将不超过 90,3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入金额(万元) 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 1 55,000 33,000 (PPP)项目 2 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PPP)项目 48,680 29,000 3 瓶盖二维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6,000 6,000 4 偿还银行贷款 22,300 22,300 合计 131,980 90,300 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15,048.1695 万股(含 15,048.1695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8,1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入金额(万元) 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 1 55,000 33,000 (PPP)项目 2 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PPP)项目 48,680 29,000 3 瓶盖二维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6,000 6,000 4 偿还银行贷款 10,100 10,100 合计 119,780 78,100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考虑到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在 2016 年下半年度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 174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上述授信事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与项目建设。华宇园林对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华宇园林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的内容见《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在2016年7月21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