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_公司公告_丽鹏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时间:

丽鹏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7-2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6年 3 月 7 日经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 年 4 月 5 日,公司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 351,623,221 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 10 股派息 0.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5.19元 / 股 ,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调整 为17,398.8439 万股。 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对预案中涉及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股份数量、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进行了修订 1、修订前的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17,398.8439 万股(含 17,398.8439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将不超过 90,3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序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 项目名称号  (万元) 入金额(万元) 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1 55,000 33,000 (PPP)项目2 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PPP)项目  48,680 29,0003 瓶盖二维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6,000 6,0004 偿还银行贷款  22,300 22,300 合计 131,980 90,300 2、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15,048.1695 万股(含 15,048.1695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8,1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序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 项目名称号  (万元) 入金额(万元) 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1 55,000 33,000 (PPP)项目2 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PPP)项目  48,680 29,0003 瓶盖二维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6,000 6,0004 偿还银行贷款  10,100 10,100 合计  119,780  78,100 二、修订了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的描述 由于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也相应修订,即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第一节“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修订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048.1695万股,按照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孙世尧仍持有公司11,704.00万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2.67%,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孙世尧家族仍持有公司20,782.146万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2.49%,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补充了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实际履行的决策程序,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的批准程序修订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事项经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修订在有效授权期及决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四、补充了募投项目审批情况 根据实际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已全部取得了投资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文件。 五、对未审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新 根据公司披露的 2015 年年度报告,对原预案中的引用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指标按照 2015 年度报告进行了更新。 六、对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进行更新 鉴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4月18日实施完毕,故对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进行调整,即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第四节“三、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修订为: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本351,623,2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2股,并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758.12万元。本方案已于2016年4月18日实施完毕。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14 年度未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3 年年末总股本 191,409,2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957.05万元。本方案已于 2014 年 4 月 4 日实施完毕。 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合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1,758.12 957.05 2,715.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2,130.47 3,135.05 3,783.64 19,049.16利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  14.49% 25.29% 14.25%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  42.75%额占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公司秉承立足报国、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和企业责任。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达到42.75%。”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1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