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_公司公告_丽鹏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时间:

丽鹏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8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汤于先生函告,获悉汤于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 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股东  质押 大股东及一  质押开始日期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名称  股数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第一创  业证券  个人资汤于 否 5000 万股 2016 年 4 月 22 日 2017 年 4 月 16 日  46.32%  股份有  金需求  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因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配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4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截止本公告日,汤于先生持有公司 107,946,4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5%,累计质押股 份 50,000,000 股,占其个人所持股份的 46.32%,占公司总股本的 6.46%。 3、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有可能出现股份质 押影响利润补偿的潜在风险。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汤于先生 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性低,故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不会影响汤于先生对公司业绩承诺的正常履行。若出现业绩承诺补偿的问题,汤于先生将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提前购回所质押的股票以及其他合理方式,保证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影响其对公司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行。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