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5 年度) 目 录 页 码一、专项审核报告 1-2二、关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 3-6 明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关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正文 关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和信专字(2016)第 000083 号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园林)编制的《关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华宇园林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 109 号)编制的《关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关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正文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 109 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盈利预测数与利润实现数的差异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报告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年报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迟慰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丽敏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正文 关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5 年度)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 109 号)的要求,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编制了本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系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名称预核(渝直)字(2001)第 102530 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于 2001 年 6 月 15 日由汤于、刘开玉、许文益共同出资 200.00 万元组建的重庆华宇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00105000006139。 2001 年 10 月 25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庆华宇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 200.00 万元增加至 500.00 万元。 2006 年 2 月 12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庆华宇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 500.00 万元增加至 2,166.00 万元。 2010 年 12 月 24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庆华宇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 2,166.00 万元增加至 5,166.00 万元。 2011 年 3 月 5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截至 2010 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6,223.296 万元,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按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正文1.20466:1 的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 5,166.00 万股。公司名称变更为“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4 月 2 日,华宇园林董事会通过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并经 2011 年4 月 17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资扩股的议案,增资扩股后,华宇园林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166.00 万元变更为 6,000.00 万元。 华宇园林于 2011 年 6 月 22 日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1,216.00 万元,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加为人民币 7,216.00万元。 2012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华宇园林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84.00 万元,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1,484.00万元,每股溢价 5.60 元,溢价共计 8,310.4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后实收资本增加至 8,700.00 万元。 2013 年 7 月 5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华宇园林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050.00 万元,每股溢价 7.36 元,溢价共计 15,088.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750.00 万元。 2014 年 11 月,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股东汤于等发行股份购买股权。2014 年 12 月 8 日,完成股权转让,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成为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汤于,住所为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四村 155 号 7-1。 公司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各种规模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植树、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城市规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正文划咨询;苗木种植、销售。主要提供的劳务:工程施工。 公司所属行业: 园林工程施工、专业技术服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苗木种植销售、园林养护 公司的母公司: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重大重组的完成情况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4 年 11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向汤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56 号),核准本次交易。 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作价人民币 998,600,000.00 元,扣除丽鹏公司以现金支付对价 229,836,300.00 元,其余部分 768,763,700.00 元用于认购股份。2014 年 12 月,公司实际向汤于等 58 名交易对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01,553,99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7.57 元。公司实际已向孙世尧等发行股份 3,669.4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7.57 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277,743,300.00 元,扣除与股票发行相关的承销和财务顾问、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及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0,314,924.7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7,428,375.3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4)3-84 号验资报告。 汤于等 58 名交易对方已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区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正文分局办妥将其所持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丽鹏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 三、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一)盈利预测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管理层于 2014 年 7月编制了 2014 年 5-12 月及 2015 年度的盈利预测报告,该报告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4]3-286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二)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预测数 实现数 差异 完成率净利润 12,460.96 13,533.42 1,072.46 108.6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2,460.96 13,534.93 1,073.97 108.62%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2,460.96 13,185.69 724.73 105.82% 说明: 1、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2015 年实现净利润为 13,533.42 万元,盈利预测净利润为 12,460.96 万元,差额为 1,072.46 万元,完成率为 108.61%。 2、 重庆 华 宇园 林有 限公司 2015 年实现 归属 于母 公司 股东 的净 利润 为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正文13,534.93 万元,盈利预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460.96 万元,差额为1,073.97 万元,完成率为 108.62%。 3、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2015 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185.69 万元,盈利预测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60.96 万元,差额为 724.73 万元,完成率 105.82%。 四、本说明批准 本说明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批准报出。 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5 日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