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丽鹏股份”)于2015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修订在有效授权期及决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一、《丽鹏股份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修订情况 (一)调整本次募集资金额度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及合并报表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对流动资金的占用,公司进一步对测算了未来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测算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67,903.5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39,49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调整本次发行对象及发行数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丽鹏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由“不超过6,090万股”调减为“不超过3,542万股”。本次发行对象由“兰坤、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寿纯、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计5名特定投资者”调整为“兰坤、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寿纯、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计4名特定投资者”。 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前后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认购金额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万股) (万元) (万股) (万元) 1 兰坤 1,800 20,070.00 897 10,001.55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5 14,996.75 1,345 14,996.75 3 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45 14,996.75 - - 4 王寿纯 1,000 11,150.00 1,000 11,150.00 5 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 6,690.00 300 3,345.00 合计 6,090 67,903.50 3,542 39,493.30 除上述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无其他调整。 二、更新披露情况 公司对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丽鹏股份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丽鹏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