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_公司公告_丽鹏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时间:

丽鹏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04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长孙鲲鹏先生,基于对中国经济、中国资本市场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本着协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认真落实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维护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利益,做出增持计划并承诺【详见 2015 年 7 月 14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媒体披露了公告编号为 2015-45《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详细信息见《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8 月 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完成增持公司股份 17 万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增持人:公司董事长孙鲲鹏先生 二、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孙鲲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32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4.02%。 三、增持情况 增持计划:若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 30%,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累计不超过 300 万股本公司股票。 由于近期公司股票非理性波动,公司董事长孙鲲鹏先生为表达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8 月 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 17 万股本公司股票。有关增持情况如下: 序  本次增持成交平 本次增持数量占 股东名称  增持日期 本次增持数量 号  均价格(元/股) 总股本的比例 1  2015 年 7 月 31 日 110,000 股 21.12  孙鲲鹏  0.05% 2  2015 年 8 月 3 日 60,000 股  20.38  合计 170,000 股 20.86 0.05% 四、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后,孙鲲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34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4.07%。 五、增持人承诺 孙鲲鹏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8 月 4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