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重要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丽鹏股份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海霞 赵艺徽 电话 0535-4660587 0535-4660587 传真 0535-4660587 0535-4660587 电子信箱 haixia5229@sina.com zyh8769@126.com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1)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619,199,747.03 297,803,174.66 107.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0,679,733.65 14,861,909.89 241.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8,543,949.00 13,173,942.23 268.48%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5,871,920.93 30,520,067.87 -315.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05 2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05 2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8% 1.83% 0.8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3,136,900,748.06 2,891,280,592.30 8.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917,370,640.58 1,866,690,906.93 2.71%(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432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持普通股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孙世尧 境内自然人 16.14% 53,200,000 10,000,000 质押 35,600,000 汤于 境内自然人 14.88% 49,066,587 49,066,587 上海金融发 境内非国有 展投资基金 4.81% 15,859,306 15,859,306 法人 (有限合伙) 孙鲲鹏 境内自然人 4.02% 13,240,000 11,055,000 质押 4,480,000 霍文菊 境内自然人 3.68% 12,140,000 3,500,000 质押 4,480,000 孙红丽 境内自然人 3.23% 10,640,000 2,000,000 西藏坤德投 境内非国有 2.62% 8,640,000 资有限公司 法人 齐鲁证券资 管—工商银 行—齐鲁定 其他 2.18% 7,190,000 7,190,000 增 1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汤洪波 境内自然人 2.06% 6,776,622 6,776,622 广东粤财信 托有限公司- 菁英汇湘财 其他 1.83% 6,016,782 资 5 号证券投 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上述股东中,孙世尧为孙鲲鹏、孙红丽的父亲,霍文菊为孙世尧内弟之妻,汤于为汤洪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波的叔叔。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动的说明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无 说明(如有)(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中国传统机加工企业最艰难最严峻的时刻,国内进入经济大环境及政策的双重调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经济环境和业务转型升级的严峻任务,在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主营业务基本稳定。同时公司双主业发展模式,改变依靠单一行业发展所面临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919.97万元,同比增加107.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67.97万元,同比增加241.0%。2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鲲鹏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