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史宇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史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史宇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史宇女士在任职期内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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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6-16 |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史宇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史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史宇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史宇女士在任职期内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6 月 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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