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_公司公告_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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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2-24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5:00,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4 年 12 月 13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善晓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经认真审核,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刊登在 201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 21,000 万元的担保。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与项目建设,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请见刊登在 201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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