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4 年 10 月 23 日开市时起停牌,待公司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结果后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