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鹏股份”或“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模具制造生产线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9,674,076.64元及其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丽鹏股份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就丽鹏股份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328 号文核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26,245,211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价格为13元/股,发行数量为20,738,46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9,599,993.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800,058.4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2,799,934.54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2012)汇所验字第7-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 1、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1 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高档组合式防伪瓶盖技术改造项目 12,000 2 瓶盖厂新增年产2亿只组合式防伪瓶盖生产线建设项目 7,280 3 模具制造生产线扩建项目 6,000 合计 25,280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使用部分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 2012 年 11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5,162,227.73 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11 月 12 日出具(2012)汇所综字第 7-071 号《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截至2014年7月31日,“模具制造生产线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008,778.22元,银行手续费38.40元;累计利息收入1,682,890.26元,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净额为19,674,073.64元,占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7.78%。 2、产生节余募集资金的原因 “模具制造生产线扩建项目”资金节余主要的主要原因如下: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环节,有效地控制了成本;同时在控制项目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从而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支出。 三、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鉴于“模具制造生产线扩建项目”已全部投入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实际节余资 金 总 额 19,674,073.64 元 。 为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益 , 公 司 拟 将 前 述 节 余 资 金19,674,073.64 元及其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市场开拓等所需。该笔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 7.78%,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郑重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结论性意见 丽鹏股份本次将“模具制造生产线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9,674,073.64 元及其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保荐机构对丽鹏股份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 磊 张育庆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2014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