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_公司公告_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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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8-27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 年 8 月 26 日上午 10:00,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4 年 8 月 16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善晓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 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 2014 年 8 月 27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 半年度报告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议案内容请见刊登在 2014 年 8 月 27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公司拟使用“模具制造生产线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能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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