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002374)_公司公告_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复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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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复牌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7-3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开市起复牌。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5 月 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下午 13 时开市起停牌,2014 年 5 月 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2014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4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披露《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股票自 2014 年 7 月 31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交易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汤于、汤洪波、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富恩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金灿金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园林”)全体 58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华宇园林 100%股权,同时向孙世尧等 9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25%,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7,774.33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丽鹏股份将持有华宇园林 100%股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需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募集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具体方案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开市起复牌。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导致本次交易事项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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