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8:00,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3 年 10 月 18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世尧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 2013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孙鲲鹏先生、张本杰先生、李波先生、李海霞女士、邢路坤先生、罗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葛江河先生、吴贤国先生、王全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王利女士、吴贤国先生、战淑萍女士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公司拟根据相关内容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二。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人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0 月 29 日附件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鲲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 年 7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鹏和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孙鲲鹏先生持有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86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鲲鹏先生与公司本次拟聘的董事李波先生为表兄弟关系,公司现任监事于善晓是孙鲲鹏母亲的兄弟的女儿的配偶,在任职期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本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 年 7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烟台市丽鹏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生产业务部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销售部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销售部经理。 张本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波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 10 月出生,中专学历,曾任烟台市丽鹏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部经理,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瓶盖厂厂长、机械模具厂厂长、技术开发部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印铁厂厂长。 李波先生未持有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其母亲是公司董事长孙世尧先生的姐姐,与公司现任副董事长孙鲲鹏先生为表兄弟关系,在任职期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海霞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部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李海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现任公司董事刘宗江先生为夫妻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邢路坤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9 年 4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烟台市罐头厂技术厂长,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副总裁、运营部经理、印铁厂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运营部经理。 邢路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罗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 年 12 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省成都市人大代表、蒲江县人大常委、蒲江县工商联主席、商会会长。 罗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葛江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生于 1963 年,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保定地区公安处侦察员,保定地委宣传干部、办公室科长,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部主任科员,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石家庄市青联主席,石家庄市政协第七、八届常委,正定县政府副县长,正定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常务副县长,辛集市市长,中共辛集市委书记,石家庄市委副秘书长,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包装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党委书记。 葛江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吴贤国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主任记者。曾任山东烟台开发区建筑设计院助理工程师、烟台日报社记者、副主任、主任、《今日莱州》总编辑,《华夏酒报》总编辑,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今日海阳》总编辑。 吴贤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王全宁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曾任烟台牟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烟台市牟平区审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烟台天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现任烟台天陆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王全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附件二: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序号 原章程 修改后章程 第八条: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 1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也可以由董事会提名的其他人员 担任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 财务总监。 务负责人。 第二十八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第二十八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 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内不得转让。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3 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 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 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 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 4 成,其中设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设董事 组成,其中设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设 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 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第一百零七条第(十)点: 第一百零七条第(十)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5 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设总裁一名, 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设总裁一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七条:总裁每届任期三 第一百二十七条:总裁每届任期三年,7 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任期最多不超 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过三届。 第一百二十八条第(六)点:(六)提 第一百二十八条第(六)点:(六)提请8 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 负责人; 总监;